足球彩票:省医药行业协会商标品牌指导站 | 注册成功后的商标为何显著性会退化?该怎样预防?
时间:2024-07-01
商标是企业身份的象征,是消费者辨别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标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商标的显著性可能逐渐减弱,甚至失去其原有的独特性和保护力。这不仅影响品牌的市场地位,还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那么,商标显著性为何会退化?又如何有效预防呢?
什么是商标显著性
商标的显著性,指的是商标具有显著特征,除此之外还包含与其他商标的区别性,即商标区分商品来源的显著性。商标的作用之一就是区分商品以及服务的来源,因此不具备显著性的标识并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显著性退化的原因
原本独特的商标被用来描述这一类产品或服务时,它就可能成为该类别的通用名称。例如,“阿司匹林”曾是拜耳公司的注册商标,但因其过于流行,最终变成了止痛药的通用名词。 《商标法》第十一条对于含有商品通用名称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有着例外规定,即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作为商标注册,故商标权人在注册商标时可能会选择本身显著性不高的标志,或包含公共领域词汇、具有描述性的标志。一些商标本身的显著性不强成为了其通用化的原因之一。
商标被频繁地与其他品牌混用,或使用注册商标时未区分商标与商品名称的界线,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对商标的记忆模糊,降低其辨识度。使得注册商标成为一类商品的统称。如:“优盘”所在公司在宣传中将注册商标“优盘”与公司的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划了等号,同时“优盘”一词本身便于记忆,最终使注册商标“优盘”变为便携式USB移动存储盘的通用名称。

随着时间推移,语言习惯和文化背景的变化也可能影响商标的显著性。曾经新颖的词汇可能变得过时,不再具有吸引力。 市场上出现大量模仿者使用相似的商标,而商标持有人维权意识差,未及时维权处理,造成消费者混淆,削弱原商标的独特性。

如何预防商标显著性退化?
注册商标时不要选择缺乏显著性的文字和图形。避免该标志与商品有字面上的直接联系,不直接表示出商品的功能、用途、材质等特征。而应该使用有创意的文字和图形来匹配商品,降低商标发展成为通用名称的几率。 规范使用商标,将商标作为商标使用,而不是商品名称性使用,清晰标注商标的注册标志,“R”或“注”。明确区分商标与商品名称,避免直接以商标名称代替商品名称进行销售或广告宣传。 企业可以通过广告宣传来强化商标显著性,建立企业与商标之间紧密的联系。如果发现其他企业或者消费者将商标作为商品通用名称使用的倾向,企业应在广告宣传时积极纠正、引导,避免削弱商标的显著性。 定期进行市场调研,监控商标的使用情况,面对其他不正当竞争者的“搭便车”行为,商标权利人应当积极维权,及时制止。商标权利人可以通过发声明书或禁止函的方式向竞争者宣示权利并明确禁止其不正当使用该商标,必要时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利,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提起诉讼,维护商标的独特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商标显著性就是商标的灵魂,在变幻莫测的商业时代,企业有效预防商标显著性的退化,可以确保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因此企业及时洞察市场变化,积极采取措施,才能保持商标的显著性,也是品牌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